中原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
申請對象:中原大學在校學生
申請日期:108年4月17日至108年6月17日止
繳交地點:教務處學生學習發展中心 維澈樓406室(中午12:00-13:30不收件)
申請方式:
1.申請表乙份(如附件,請列印後填寫)
2. 證照證明文件影印本乙份
3. 繳交時,請攜帶學生證及證照正本以備核驗,核對無誤後當場歸還
注意事項:
1.同一證照不可重複申領或已領有本校其他補助證照取得之獎勵者不可再提出申請
2.組合性或可累計之證照須全部取得後才可申請
3.證照核發日期須為107年12月至108年6月止,且證照考試當時須為本校在校學生
4.依申請時間及證照等級作為核發優先順序
5.學生每學期至多以補助兩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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